2006年8月25日 星期五

貧富不均情況

台灣在光復初期,最高所得 20% 家庭的年所得,是最低所得 20% 家庭的十五倍。


之後,漸漸縮小.後來則又開始,漸漸擴大.


目前,官方估計以達到6倍左右.


6倍,可以想像一下所得是怎麼分布的.


假設有十個人,所得成線性分布.


假設是1,2,3,4,5,6,7,8,9,10好了


那麼最高的兩個人的所得(10+9=19),


約為最低的兩人的所得(1+2=3)的6.3倍(19/3約6.3倍),


而目前非官方的統計,已達到近7倍,


可見所得方配問題,越來越嚴重了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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