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看到一篇blog,網上遊戲爆瘟疫 現實世界傳絕症 (連結失效?),
裡面提到一名叫斯皮克Andrew Speaker 三十歲律師,他散播病毒的真實事件,
這是發生在美國2007年的事情,看完之後,我開始在想他幹啥散播病毒啊?
難道是…為了活下去?
為了活下去?為何為了活下去要散播病毒呢?
哦Oh~~,這用台式羅輯來解釋就通了,
如果發生在台灣的話,你一個人得到絕症,一定沒人理你,
到最後一定一個人等死…
如果大家都得到同樣的病的話,那政府一定很緊張…
一定會馬上研究治療這種病,那如果研究出來的話,
我不是就有救了…?這樣生存率不是提高了麼?
Oh~~~shit!!!!
Hi man!
生死有命,富貴在天!OK?
這個世界不是在跟你玩生存遊戲,或是"我要活下去"之類的…
That's all!!!
Don't think toooooooooooo~~~~~~~~~~~ much!